各县(区)文化馆: 2015年10月1日将迎来祖国第66个生日,为了庆祝建国66周年,丰富群众文化生活,激励全市美术爱好者的积极性,鼓励退休人员发挥余热,施展群众美术的才华,推动全市群众文化的发展与繁荣,宝鸡市群众艺术馆特举办“庆国庆”宝鸡市群众美术绘画作品展览,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组织机构 1、主办单位:宝鸡市群众艺术馆 2、协办单位:宝鸡市美术家协会 3、展览时间:2015年9月20日-10月20日(待定) 4、展览地点:宝鸡市群众艺术馆美术览厅 二、征稿对象及要求 1、全市群众美术爱好者,作品画种不限。 2、不收取任何参展费用,展览结束统一退稿。 3、作品以反映群众生活、着眼当下、讴歌壮丽山河、注重生活、具有时代气息,注重观赏性和艺术性的统一。 4、国画作品不大于四尺(竖幅),自行装裱为卷轴。 5、油画、水彩等画种尺寸不大于1.2米×1.2米,自行装裱。 三、作品评奖 本次全市群众美术书画美术展览,将设立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奖6名,优秀奖若干,获奖作者均颁发证书,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作者可获得加入宝鸡市美术家协会的一次资格。 四、报送办法 1、9月1日-9月8日,将参展作品统一报送市群众艺术馆美术部(宝鸡市经二路97号),逾期不予受理。报送作品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参展作品登记表(见附件,详细注明: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、尺寸、联系地址、邮编、电话)。
联系人: 郑 敏 15291770016 杨力飞 18740679539 秦蓉芳 13092924627
宝鸡市群众艺术馆 2015年8月19日 |